弘扬宪法,法治江大——江汉大学“国家宪法日”宣讲暨“校园普法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者:刘为浩发布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78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4年10月27日在人民大会堂,将中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其意义十分重大。

12月4日晚6时15分许,由江汉大学党宣传部、共青团江汉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江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主办、江汉大学学生会、江汉大学义务法律社承办江汉大学“国家宪法日”宣讲暨“校园普法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于师生活动中心101室正式举行。参与活动的各位领导、来自各个学院的代表、法学院大一全体成员提前有序进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入座。

首先,由江汉大学党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晓明上台致辞。刘晓明同志特别指出,捍卫宪法的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的利益,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施,所以只有切实有效地实施宪法,人民才能当家作主,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迅力发展,依法治校才能够落到实处。在座的同学们听得非常认真,相信刘晓明同志的一番教诲能够如春风化雨,滋润着我们每个江大学子。

紧接着的是为志愿者代表颁发聘书。校团委书记程煊、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沈燕为志愿者代表们颁发聘书,以表彰在弘扬宪法的志愿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志愿者们。同时还借此向同学们传递了宪法学习的正能量。

接下来,由普法志愿者代表万千就本次主题发言。万千同学认为,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要掌握我国宪法和普通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积极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主动守法,善于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我们也作为一名普法志愿者,应为创造校园法治氛围奉献一份力量。万千同学理性而深刻的发言,使我们理解了宪法对于我们的理论意义。

在江汉大学普法办副主任刘进宣读获奖名单后,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晓明为“学宪法 讲宪法“征文和演讲比赛获奖学生颁奖。

继颁奖之后,2017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决赛一等奖获得者、2016级法学专业郭同学进行了他的演讲《宪法的道》。郭毅同学用一个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一些基本的道理:财产权、受教育权、平等权等等这些由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在实际生活当中可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捍卫宪法对于我们而言不是一纸空谈,而是切实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措施。他的演讲让我们在场每个人的心都为之牵动,也让我们真正去思考宪法对于我们的现实意义究竟是什么。

精彩绝伦的演讲过后,是由人文学院辩论队和法学院辩论队为我们带来的激情澎湃辩论表演赛(网络实名制对言论自由利大于弊/网络实名制对自由言论弊大于利),正反双方各持观点,一争高下,这个过程,既是辩论双方思想的激烈碰撞,也是江大学子精神风貌的完美展现与诠释。

最后,老师学生们有序离开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留下收拾会场。校园普法志愿者们以及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此次活动的基本核心,在于促使同学们对宪法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使同学们了解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且提高宪法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分量,这直接决定了依法治校的质量,也间接影响了依法治国的质量。

时不我待,法治时代的辉煌仰赖于我们这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每个人的努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唯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我们才能维护及捍卫住我们美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