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因审判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1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项成绩为其总成绩,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司法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法律专业毕业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良好。
6、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生或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证及以上并具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于
2、笔试考试。
3、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汉字录入。
4、面试。
5、确定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5%(计算机录入考试不得低于40字/分钟,不达标者,不得进入面试)。
6、成绩公告。所有考试完成并汇总成绩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将在汉阳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7、体检和政审。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对成绩排名前13名的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最终确定13人聘用为速录员。
四、聘用待遇
速录员聘用后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江堤物业有限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人员的平均月收入约为人民币3050元(含绩效奖金,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在此基础上,大学本科生每月加50元,研究生加100元,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加100元。
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
对上述公告内容不详尽之处,可咨询本院政治处,咨询电话:84586543(办公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
联系人:程红 18986099978
彭俊娟 13476250191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