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有关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并开展了此次评审工作。经各班级评审小组评议、推选,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并经院领导同意,现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8日。
如同学们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投诉电话:027-84226926或17798260205(法学院学办);027-8423058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7-84225801(校纪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邮箱:zzzx@jhun.edu.cn
具体名单等级见下方表格。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