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软欺诈防控”专题研讨会在江汉大学举行

发布者:王惠蓉发布时间:2026-09-23浏览次数:48

(通讯员年佳楠)9月21日,“网络软欺诈防控”专题研讨会在江汉大学举行。活动由江汉大学与武汉市法学会共同举办,来自市场监管、公安反诈、法院、检察院、高校、律所、社区等各方代表参加研讨。武汉市法学会会长李义龙出席、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平主持开幕式,江汉大学副校长向悦致辞。

(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平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现场)

向悦在致辞中代表江汉大学向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和实务界同仁表示欢迎,向武汉市法学会和各有关单位长期关心支持江汉大学建设发展特别是法学学科建设表示感谢。她表示,网络软欺诈手段隐蔽、危害面广、群众反映强烈,是当前社会治理中亟待破解的难题。此次研讨会汇聚各方力量同题共答,问题抓得准、切口选得实,恰逢其时,意义深远。她希望以此次研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各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共同为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江汉大学副校长向悦致欢迎辞)

(武汉市法学会会长李义龙出席活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扬在《网络软欺诈的特点和行政监管》发言中指出,网络软欺诈不同于传统电信诈骗,经营者往往有真实场地、人员和项目,但通过公域引流、私域成交,以柔性话术、人设包装、信息遮蔽等方式,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作出错误交易决定,具有行为伪装化、交易外观合法化、模式产业化和危害弥散化等特征。他以武汉私域直播大健康欺诈案为例,剖析了此类行为的具体运作方式。徐扬坦言,当前行政监管面临法律定性模糊、监管技术滞后、监管权责碎片化三大困境,市场监管部门正通过专项整治、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源头合规引导和多元协同共治探索破局。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洋发表主旨演讲)

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湛胜介绍,今年以来全市电诈发案同比下降27.4%,但结构性风险不容忽视。他分析了青年学生和中老年群体受骗的不同特点,建议深化反诈与普法融合,健全多部门联动预警,强化涉诈黑灰产攻坚,并做好受害群体心理帮扶。

(武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湛胜发表主旨演讲)

武汉大学法学院柳正权教授从道德教化、乡约自治、家庭防线、国家律法四个维度,梳理了古代中国对欺诈行为的规制体系。从《唐律疏议·诈伪律》对欺诈行为的细分,到徽州茶规用“公秤公斗”遏制短斤缺两,再到诸暨“诚信碑”对掺假、哄抬价格者罚摆酒、罚演戏,古人形成了一套“德法共治、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柳正权指出,古代“罚戏”“逐出祠”的威力在于社会声誉的丧失,这对今天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武汉大学法学院柳正权教授发表主旨演讲)

专题沙龙由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立新主持。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梁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剑、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新权、军山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万海涛、武昌区东亭社区居委会书记王学丽、江汉大学法学院教师余超等嘉宾,分别从刑事办案视角下网络软欺诈的刑民边界与风险防控、网络软欺诈合同纠纷的裁判要点及因果关系认定、法律标尺下的识骗防骗反骗与受害人追偿兜底、“网格化”反诈与社区防骗宣传的“最后一公里”、网络犯罪新形态下大学生反诈能力的养成等角度分享观点。在互动环节,现场学生踊跃提问,围绕“大学生如何识别网络软欺诈”“遇到疑似软欺诈如何取证维权”“法律上如何区分正常营销与过度夸大”等问题,向与会学者和实务专家请教。余超结合教学实践回应,建议学生多关注真实案例,增强证据意识;张剑则从裁判角度提醒,交易前要留意宣传承诺是否具体明确,保留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现场气氛热烈,交流深入。

(专题沙龙环节)

(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立新主持专题沙龙)

武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周纯作总结讲话。

(武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周纯作总结讲话)

作为承办方,江汉大学法学院全程组织会务,师生积极参与研讨交流。近年来,法学院立足城市大学办学定位,发挥法学与社会工作交叉融合优势,持续关注网络犯罪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等前沿议题,通过模拟法庭、反诈情景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下一步,法学院将深化与市场监管、公安反诈、法院、检察院、社区等单位的合作,推动研讨成果转化为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