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明礼民安定,尚法守制国昌隆--记江汉大学法学院“12•4”普法活动

发布者:刘为浩发布时间:2017-12-13浏览次数:1600

2017124日,是我国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正值十九大的精神和思想广泛传播之际,江汉大学法学院联合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普法办在郭徐岭广场于124日上午联合汉南区司法局开展了规模宏大、激动人心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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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法学院田圣斌教授联合学院学生会组织15级法学专业部分学生精心准备,开设网络安全法宣传专栏,给同学们召开了相关会议,确定了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班级每名同学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124日在郭徐岭广场举办了大型法律宣传咨询问答活动。活动分为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发放礼品和法律咨询等四个环节,众多群众从四面八方赶来,积极参与,抢答问题,各位同学们按照事先的分工,尽可能地照顾到每一位参与者的情绪,语速放慢,语气平和,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十分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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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一位公民崇高的义务。通过开展此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但在广大学生之间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而且也在广大的公民中普及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道路贡献了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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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相对于漫长的法制之路,一天的普法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我们始终怀着对法律的忠贞信仰和对法治的无限热情,更需要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不懈努力,认真学习,我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江汉大学法学院

20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