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1430

  根据“江汉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现将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1. 2015年4月4日(星期六)按原有的教学安排执行。
  2. 2015年4月5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的课程停上,须补课的由学院安排,补课记录学院存档。
  3. 华中师范大学在我校开设的双学位课程上课时间、地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