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嘉仕(JUS)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04-14浏览次数:2508

 

根据《嘉仕(JUS)奖学金章程》和《嘉仕(JUS)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经嘉仕(JUS)奖学金理事会研究,决定在我院法学专业2010级和2011级法学专业学生中开展2014年嘉仕(JUS)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嘉仕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符合条件的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并加强对申报、评审和公示等各环节的管理。

二、评选对象

江汉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普通全日制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大学阶段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成绩的优秀以上;

    3、综合专业素质高,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4、有明确的学业成长计划;

四、申报方式

嘉仕(JUS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与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由本人提交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教师填写推荐意见。

五、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工作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阶段,由嘉仕奖学金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的审查;终评阶段,由嘉仕奖学金秘书处邀请理事会成员、学院领导、法学系领导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最终的评审,分演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六、时间安排

12014414425日,接受学生申报和教师推荐;

22014428430,嘉仕(JUS)奖学金秘书处对提交的申请和推荐候选者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32014520前,由嘉仕(JUS)奖学金秘书处邀请相关人士7人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4嘉仕(JUS)奖学金秘书处将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于2014530前提交理事长会议审批决定并予以公示;

52014615前进行表彰。

 

 

                         嘉仕奖学金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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