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2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04-01浏览次数:2548

 

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生评教的目的和意义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自始至终参与教师的教学活动,对教师的教学有切身的感受和体会,是最大的利益相关者,能从整体上反映教师的授课情况和教学效果。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是检验和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学生评教是最直接、最生动、最具有说服力的评价。

通过学生评教,可以帮助教师及时了解自身教学状况、水平以及教学中的优势和不足,促使教师调整自己的教学观、学生观,倾听学生对教学的需要和要求,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吸收并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调节、完善教学行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同时,学生评教有利于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教学信息,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现状,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二、评价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授课的教师及其任教课程(包括理论课与实践课)。

三、评教时间

2014年3月31日~2014年5月23日

四、评教要求

1.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求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以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学院和任何教师均不得给学生任何暗示。

2.每个学生对自己本学期所学习的每门课程都应进行评价。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评教,将无法查询到考试成绩。

3.正确对待老师的严格要求。“严师出高徒”,严格要求既是教师教书育人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不得因为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作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五、评教方法

1.学生登入教务管理系统,进入个人账户,点击左侧主菜单的【网上评教】,然后点击【提交教学评教表】进入评教界面。学生可在右边点击【未评】按钮,然后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对教师进行逐项评价,在完成所有10项评价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一位教师的评教。

2.每位同学评教结果一经提交,就不能进行第二次评价,请各位同学慎重。然后进行另外一位教师的评教,直到所有教师都显示【查看】。

      3.注销用户:点击右上角最右边的【注销】按钮注销本次登录,以防止其他人修改自己密码和有关数据。

 

 

 

                                        教务处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