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汉大学2014年创业规划大赛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03-15浏览次数:2703

 

各学院:
根据团省委“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定于2014年3月20日启动江汉大学2014年创业规划大赛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事时间 
2014年3月20日-4月12日
二、赛事主题
“乐活创新 热力创业”
三、参赛对象
(一)江汉大学在校学生(可参加全部赛事)
(二)江汉大学毕业五年以内往届生(仅限参与创业实践赛)
四、赛事组织机构
主办方:共青团江汉大学委员会
承办方:共青团江汉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五、赛事简介
参照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赛制,本次赛事将分为四个组别同时进行,分别是:
(一)创业计划竞赛。通过商业计划书初审、现场推介营销及现场答辩三个环节进行角逐。参赛者须以注册是否已满3个月为标准标明是否已创业,按照赛事相关要求提交参赛申报表及项目规划书。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除按照赛事要求提交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外,往届生还应提供毕业证证明。
(三)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报名者须按相关要求提供参赛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等材料。
(四)移动互联网创业赛。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或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说明书参赛。
各组赛事中的优秀项目将直接代表江汉大学参加“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国赛,并作为学校今后创业扶持评审的依据。
六、报名须知
(二)本次赛事全部评审将采用盲评方式进行,除参赛申报表外,项目计划书、项目说明书、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或所在学校相关的信息。
(三)对于涉及以下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的材料。即: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和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目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需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由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五)凡进入创业计划竞赛复赛或参与其他赛事者,须于4月2日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项目运营报告(项目计划书)、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电子版须刻录光盘,一并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常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视频需刻录光盘。
(六)凡已创业参赛者,申报时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七)凡往届生参赛,须提交毕业证证明材料。
七、赛事表彰
(一)对于本次赛事中脱颖而出的团队、项目,学校将酌情予以奖励,并纳入今后创业扶持的重点关注对象,其中表现优秀者将由学校推荐,代表江汉大学参加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根据报送参赛项目数、入围获奖数进行考评,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赛事中表现优异的学院;同时根据指导项目数、指导项目入围率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三)所有参赛获奖团队、个人,及受表彰学院、教师将统一在学校后期赛事成果展示上予以集中表彰、宣传。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赛事宣传工作,要求及时与学院分管领导、学办负责人沟通,以学生干部为依托,以网络、微信为平台,整合学院宣传途径,确保赛事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及时传递给本院学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往届生;
(二)做好参赛组织工作,除创业计划竞赛外,其余各项赛事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名。
未尽事宜,可咨询校团委208办公室,联系人:易俊 联系方式:18162616882。另附参赛申报表及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赛事说明。
                                             共青团江汉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2014年江汉大学创业大赛报名表
项目名称
 
参赛组别
 
团队核心成员
姓名
学院
联系方式
专业年级
团队分工
 
 
 
 
 
 
 
 
 
 
 
 
 
 
 
 
 
 
 
 
 
 
 
 
 
 
 
 
 
备注:3月25日之前上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邮箱:334636993@qq.com或735484962@qq.com 联系电话:张文15827548988 肖仲普15926494912
 
 
附件二    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赛事安排方案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校为单位同意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赛事流程
1.校级预赛(2014年4月15日前):415日前,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
2.全省复赛(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全省复赛评委,评选处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高校。
3.全省决赛(2014年5月下旬):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  按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70%,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项目将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
三、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复赛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8)、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电子版需刻录光盘,同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视频需刻录光盘。
5.415日前,各高校汇总参加复赛的项目,依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委)。每所高校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6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一件。
项目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将提前通过书面通知、官方网站供稿等进行公布。
四、评审有关事项
1.复赛前,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
2.对于复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3.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4.复赛、决赛阶段,大赛评委会将针对已创业、微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由大赛评委会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附件三        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赛事安排方案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 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时间截至2014年7月1日)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毕业生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不超过10人。
3.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实现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赛事流程
1. 校级预赛(2014年4月15日前):415日前,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
2. 全省复赛(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全省复赛评委,评选处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高校。
3. 全省决赛(2014年5月下旬):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  按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70%,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项目将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
三、项目申报
1.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复赛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未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9)、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 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与电子版需刻录光盘,同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常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视频需刻录光盘。
5. 4月15日前,各高校汇总参加复赛的项目,依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委)。每所高校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4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一件。
项目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将提前通过书面通知、官方网站公告等进行公布。
四、评审有关事项
1. 复赛前,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
2. 对于参赛项目的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经营状况: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现金流量、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主营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等情况。
(2)发展前景: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处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应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3. 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4. 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1)有机会获得专业领域知名人士的直接创业指导及支持;(2)有机会获得社会风投创投机构的投融资、天使投资等方面支持;(3)有机会得到各类媒体等渠道的专门推广传播。
 
 
 
 
 
 
 
 
 
 
 
 
 
 
 
 
 
 
 
附件四        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公益创业赛赛事安排方案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 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
2.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需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赛事流程
1. 校级预赛(2014年4月15日前):4月15日前,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
2. 全省复赛(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全省复赛评审,评选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高校。
3. 全省复赛(2014年5月下旬):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按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
三、项目申报
1.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 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性(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水平)、创业特特性(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需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0)、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 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电子版需刻录光盘,同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知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视频需刻录光盘。
5.  4月15日前,各高校汇总参加复赛的项目,依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团委)。每所高校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项目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将提前通过书面通知、官方网站公告等进行公布。
四、评审有关事项
1. 复赛前,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
2. 对于参赛项目的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公益性
第一档:对社会问题关注深入,立项所针对问题具体且受到关注较多、亟待解决
第二档:对社会问题有较多关注,立项所针对问题受到关注较多、有解决的必要
第三档:对社会问题了解不多,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很清晰或已经得到较好解决
第四档:对社会问题了解和关注不足,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清晰或不属于公益范畴
(2)创业型
第一档:能够通过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可推广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很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二档:能够通过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很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三档:能够应用相对少量的启动资源,来撬动社会各界相对大量的资源,并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不断引入新资源来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四档:主要依靠本身的资金推进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三)实践性
第一档:很好的结合了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丰富的实践成果
第二档:能够借和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一定的实践成果
第三档:未能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的进度及目标较难完成,实践成果少
第四档: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附件五       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移动互联网创业赛赛事安排方案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
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或个人形式参赛,其中,团队人数不超过6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4.符合条件的主体赛参赛团队也可报名参赛。 
    二、赛事流程
1. 校级预赛(2014年4月15日前):4月15日前,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
2. 全省复赛(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全省复赛评审,评选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高校。
3. 全省决赛(2014年5月中旬):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项目将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
三、项目申报
1. 实行分类申报。竞赛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赛事参赛形式为通过提交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及说明书参赛;B类赛事为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参赛)。
2. A类赛事项目申报材料包括APP应用程序、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1)和项目说明书。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 B类赛事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项目计划书(如参赛项目是基于APP应用程序的项目计划书,还需提交APP应用程序)。
此外,对于已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 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说明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电子版需刻录光盘,同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5. 4月15日前,各高校汇总参加复赛的项目,依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三峡大学团委)。两类赛事,每所高校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项目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将提前通过书面通知、官方网站公告等进行公布。
四、评审有关事项
1. 复赛前,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
2. 对于A类赛事复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应用的创新程度;(2)界面的操作体验;(3)设计思路清晰度;(4)开发的难度,功能实现的技术要求;(5)前景及用户吸引力。
3. 对于B类赛事复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4. 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5. 复赛、决赛阶段,对于B类赛事中已创业的项目,大赛评委会将视其实际营运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