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服务指南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0-10-20浏览次数:1204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服务指南

  学生工作人员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热忱为广大同学服务。主要涉及:学生公寓相关事务、学生各种证件的办理、学生身份证明、学生保险理赔、学生档案管理、学生纠纷调解,毕业生事务、武汉市外学生交通优惠证、学生求助、学生投诉等。为方便广大同学办理各项事务,特将办事程序公布如下:
1、学生公寓相关事务:个人申请��年级辅导员��公寓中心。
2、学生各种证件的办理:个人申请��年级辅导员��学办主任盖章��院、校职能部门。
3、学生身份证明:年级辅导员签字��学办主任盖章。
4、学生保险理赔:年级辅导员核实签字��学办主任盖章。
5、学生档案事务:个人申请��年级辅导员��学生处档案室。
6、学生纠纷调解: 年级辅导员��学办主任。
7、毕业生事务:年级辅导员��院、校各职能部门。
8、市外学生交通优惠证: 个人申请��年级辅导员��学办主任盖章��校学生处盖章。
9、党组织关系转接:支部书记��院党务干事��校党委组织部。
10、团组织关系转结:院团委书记。
11、学生求助:年级辅导员��学办主任。
12、学生咨询、情况反映:年级辅导员��学办主任。
13、学生投诉:年级辅导员��学办主任��分管领导。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