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概况
(1)实践名称:“共享单车”中的契约关系研究
(2)实践时间: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20日
(3)时间地点: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江岸区、洪山区、江汉大学周边
(4)实践对象:共享单车使用者与投放者
(5)指导老师:刘群英 赵立新
(6)参与人员:张阳、段旭、韩甜、王星、陶敏
(7)团队名称:探索“骑”迹
二、实践背景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自服务设立以来,共享单车风靡全国各大中城市,但随之而来的随处乱停、损毁车辆、私人占有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保险理赔等问题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观察发现,除上班族以外,每天上下学期间还有不少学生也成为了“骑行客”。骑车出行越来越普遍,问题也层出不穷。深圳、广都、成都等城市陆续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条例。本项目从契约关系的角度研究共享单车的法律问题,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利于更深远的发展。
(1)前期准备
1.组建团队、申请立项并准备前期资料,撰写项目的策划和活动方案。
2.召开小组前期会议,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初步讨论。
3.对调查问卷题目的设定,发放对象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4.根据小组成员的兴趣和特长,对各个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排。
(2)实践过程
2017年8月12日到2017年8月17日到各大共享单车投放点发放问卷、采访用户,了解用户的真实想法和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并记录下来,然后从法律角度来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