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展之七:探索近五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成果及存在问题

发布者:刘为浩发布时间:2017-08-04浏览次数:1861

江汉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组
实践概况
实践主题:《探索近五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成果及存在问题》
实践时间:201785----820
实践地点:山西省、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省鄂州市
(四)实践对象: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街上村、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北义井乡南义井村、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苍横大队小孙村、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横龙村、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谢埠村
(五)小组成员:高莎、常晓娜、刘瑶瑶、孙良雪、夏思琪
实践背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八大也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足可见农村建设其突出的重要性。随着各地政策落实,不同地区根据地区差异与特色制订了相应整治建设新农村计划,并加以执行。各地成果显著,但也暴露了相应问题。对此,我们小组决定展开相应调研,深入家乡农村实地考察,结合几个地区调研结果分析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显著成果与待解决问题,对美丽乡村进一步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实践过程
前期准备:
小组成立之初,根据各个组员的实际情况,汇总不同意见,初步确定了本小组的活动时间及调研的大致方向。为使调研结果呈现多样化、以及体现出地区差异性,经讨论,决定采取先分后总的模式以小组成员家乡及周边特色乡村为实践基地展开调研工作。在征求指导老师孔海娥老师的意见后,最终确定了调研的主题,正式展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中期实践:
各组员通过事先走访了解及查阅相关资料,选择了各自家乡具有典型性的村庄,通过实地调研,向乡政府负责人了解情况,深入村民之间体会家乡发展带给村民的切身感受,并在各地负责人的协助下,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文件资料。其次组员们通过参观村庄,在感受到经济建设给家乡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也体会到村庄政治文化建设对改变村民精神面貌的重要作用。在实践过程中,以网络会议的形式了解各个组员实践进度,以及讨论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后期工作:
结束实地调研后,组员根据各自获取的资料,选取典型的几个方面,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取舍,最后对图片和文本资料汇总整理,通过合理的分工完成结题报告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