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勤 耕耘法治沃土 成就事业辉煌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12-20浏览次数:2901

 刘健勤  耕耘法治沃土 成就事业辉煌

刘健勤,女,196211月生于湖北省武汉市。1983年毕业于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原武汉大学分校法律专业)。中共党员。20037月获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58月获心理咨询师资格,2008年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009年获国际注册高级公共管理师资格。20049月至12月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进修,获高级公共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曾任武汉市学联秘书长,武汉市青联常委、副秘书长,共青团武汉市委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现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北省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会长。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刘健勤始终秉持坚定的法治信仰。十多年前,仲裁法律制度在武汉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尴尬境地,从事仲裁工作的人寥寥无几。刘健勤怀着坚定的法治信念,毅然投身于仲裁工作,并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工作能力,成为武汉市仲裁法制建设的带头人。在她的参与及决策下,武汉仲裁工作突飞猛进,连续多年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工作成绩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为其他城市竞相学习和交流。仲裁成为湖北省和武汉市法制工作的新亮点、新名片。

在长期的仲裁工作中,刘健勤始终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提出“仲裁应主动服务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她参与组建的“武汉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使全国著名的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了首个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仲裁保护平台;她一手筹建的“武汉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创新了武汉大型建设项目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她大力推进的海事仲裁工作,使武汉中部中心城市、港口城市的区位优势得到进一步彰显。

多年来仲裁实务的磨砺,使刘健勤深刻认识到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并以实际行动成为推动中国仲裁理论研究工作的领军人物。她先后参与了多项重大理论研究项目,带头创建了全国首家地方仲裁法学研究会。她主编的《商事仲裁》,是我国知名的仲裁专刊和全国重要的仲裁学术交流平台。

刘健勤在仲裁工作中默默践行着自己的“为民情怀”。其中,极具代表性的是在武汉轰动一时的淘金广场、财神广场、民意广场三大集资案件。在以她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专班长达8年的不懈努力下,数千市民的数亿元资金得到妥善安置,一触即发的社会矛盾得以全面化解。

个人感言:光阴荏苒,白驹过隙,多年的生活和工作会给每个人带来不同的感悟。在这里我想说,很多事情将随岁月而流逝,但一定要保留激情和信心,因为激情能帮你做好一件事,信心能帮你保持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