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滢,女,1975年10月生于湖北省武汉市。1997年7月毕业于江汉大学政法学院(原江汉大学政法系法律专业)。中共党员。历任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大智法庭副庭长。2009年通过遴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审判员。
唯法是从,以法为度是最高准则,是章滢的唯一执法理念。同时,积极探索“审判提速”的新途径,为提高办案效率摸索出了新路子。2003年至2006年,她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38件,除依法中止和公告送达诉讼材料,尚处于公告期间的案件外,结案率达100%,平均调撤率达78.7%。经她审理的案件,无一案发回重审。创造了“日审一案,日结一案”并无一案发回案件的佳绩。实践中,她认识到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途径。在审判活动中,坚持“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摒弃传统的“和稀泥”的做法,在保证程序合法和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重点突出调解前置的新机制。注重培养耐心细致、平等待人的审判作风,凡事替当事人着想,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以柔对人,以刚对事,通过公正司法使当事人增强对法院的信赖,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武汉市首届公正爱民好法官,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武汉市“五四”青年奖章标兵,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
她秉承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信访当事人,热心为信访当事人办实事,热忱回复信访当事人处理结果。2010年3月,为搭建公民与法官沟通的桥梁,她在全省第一个创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章滢法官工作室”,专门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全年接待和处理信访事件600余件,初访息访率达88.3%。2011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法官。
个人感言:不断追求,不断完善,不断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