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09-23浏览次数:2402

 一、“三会一课”制度

    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五、活动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每年组织上一次党课。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

 

                          中共江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