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09-23浏览次数:2405

 一、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

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每一位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每一位教职工党员与2-3名学生党员结成对子,教工党员定期与学生党员进行谈话,加大对学生党员入党后的教育关工作。每一名学生党员负责一个寝室,加强与其他学生的联系与沟通,并带动其他学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三、检查与监督

     (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落实。

     (二)每年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对制度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检查、测评、整改情况要向群众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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