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09-16浏览次数:1328

 
    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现就法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环节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听取意见的内容 

 

  1.围绕学院在作风建设方面,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意见。

2.围绕学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作风方面,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意见。

3.围绕学院在履职尽责中,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听取意见。

4.围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

二、听取意见的组织实施

分类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教职工、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要求

1.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注意统一归口征求意见,不多头征求意见,避免增加教职工和学生负担。

2.聚焦“四风”,开门查找。聚焦领导班子、聚焦领导班子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形式,切忌走过场、走形式。避免以工作层面的问题代替“四风”问题,防止聚焦点跑偏,冲淡主题。

3. 全面汇集,认真梳理。做好座谈会记录,记录要原汁原味,实事求是。对征求上来的意见,要认真做好梳理、甄别、分类和汇总工作。

4.对照检查、边查边改。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督促做好整改。

 

                                    江汉大学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