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法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10-24浏览次数:2101

 

按照中共武汉市委的统一部署,江汉大学列为武汉市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校党委决定,从20137月开始,在全校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12月基本完成。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我院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学院和中层两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院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学院发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的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

“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四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按照市委要求,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学院和中层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师生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具体要求是:

一是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深化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是大力弘扬务实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挥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行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三)基本原则。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发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师生评价,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学院各系办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学院领导带中层干部、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联系学院实际,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知行不一、不求实效,落实不力,学风不浓、学用脱节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调研不深入、脱离实际,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关心师生不够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师生,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师生学习,真心对师生负责,热心为师生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拈轻怕重、不愿担当,信念缺失、追求物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四)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落实勤俭办校,节约办事,依规接待,严守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3个阶段。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

1)学习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党内法规法纪,《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武汉市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学习读本》、反腐倡廉、治庸问责警示教育读本等。

2)学习方式。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研讨交流。党员、干部要利用暑期认真自学,并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学校和学院将举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培训班、报告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职工专题学习。学院领导班子还要围绕党的群众路线、优良传统和作风,召开1-2次研讨会,深入研究讨论。

2、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后一阶段的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下基础。

1)听取意见的内容和范围。内容主要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范围主要是党员干部职工、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等。

2)听取意见的方式。通过调研座谈、普遍走访、问卷调查,结合校风巡查、“访谈”、意见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形式,到教学科研一线去,到师生中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做好意见的记载、汇总和梳理,做到原汁原味。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全面准确地查摆问题。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下功夫。督导员要全程参与督导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1)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在督导员向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后,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导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2)开展交心谈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谈心谈话主要内容要做好相关记录。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班子或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实话、心里话;要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督导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联系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根源不深不透、整改方向不明确的,要责其认真修改。

4)召开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制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报督导员审阅。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

5)做好评价反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督导员要会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具体细化、切实可行,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方式、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切实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

2、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对学院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质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师生利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检查“小金库”,严控“三公”经费,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3、强化正风肃纪。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贯穿于整改过程中。对整顿领导班子的慵懒散软现象;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4、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坚持教职工大会、领导联系专家、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领导听课、院风巡查、接待日制度等。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干部职责任务管理制度、工作日志制度等。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呼声,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11条禁令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学院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燕良滔同志、院长李卫东同志担任组长,副院赵立新同志、院党委副书记易仁首同志、院党委委员祝学文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办公室主任、各系支部书记、学院党务干事、教师和学生党员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明确组织方式。学院党委负责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注重活动实效。要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学创”活动、“访谈”活动和完成学院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和立德树人工作相结合,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学院网站、橱窗,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及时报道学院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发挥舆论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