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内涵与实践伟力——江大法学院赵立新院长七一为创智全成两所亲授党课

发布者:陈晓芳发布时间:2022-07-11浏览次数:2386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民主建政、依法办事,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探索实践,深刻总结国内外法律制度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实现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向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转变,从依法治国向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跨越,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制度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崭新实践,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是“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篇重要讲话中,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明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讲话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对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齐心协力,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对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根本问题的回答,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和对人类法治文明认识深度的根本拓展,在思维方法与具体观点上具有重大原创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体现在对科学思维方法的深刻运用。从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来看,其在形成一个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的思想背后是底线思维、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精准思维的方法支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着底线思维、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精准思维,这四个科学思维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的体现,构成了我们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观点的根本思维遵循和方法论。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当代的巨大飞跃。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扎实的实践根基、鲜明的实践品格和磅礴的实践伟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形成,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运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发展。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发展是认识的基本属性。2018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命题,概括地表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成果。2020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提出11个方面的要求,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也必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进一步丰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也必将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拓展新思路、增添新内涵、形成新论断、展现新理念,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