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研处通知:江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度自科类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11-14浏览次数:1395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切实做好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结题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学校对自科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进行检查,重点对2014年度各单位过期和即将到期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科研项目清单予以下达,请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并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检查与结题工作,按时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表及有关结题材料。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本次项目检查类别与范围:截止目前已逾期、年底前到期及在研的所有自科类科研项目。

二、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发给每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并于20141113日下午在科研处领取《江汉大学2014年度自科类纵向、横向在研科研项目清单(通知签收单)》(在科研处领取),请各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科研秘书于20141130日前将《通知签收单》、《《江汉大学自科类纵向、横向在研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表》(见本通知附件1)、《江汉大学2014年度自科类纵向、横向在研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检查总结》(提纲见本通知附件2)(由科研秘书撰写)报至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所有逾期项目请于2014113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或项目终止申请。凡申请终止的科研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阐明原因,并提交该项目前期研究过程材料(主要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终止理由、经费使用报表、科研经费册等),经所在学院(部门)研究同意(横向项目还须经由项目委托方同意盖章)。

四、年底即将到期项目请于20141215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初审材料至科研处。

五、在研科研项目于20141130日前提交《江汉大学自科类纵向、横向在研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表》(见附件1,每个项目一表);并按照原定计划结题时间前20天将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办理结题手续。

六、凡被批准终止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两年内限制申报新的纵向项目。

七、重申项目管理规定:对逾期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学校严格按规定限制其申报新的纵向项目;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学院(部门),在今后的项目申报中也将采取限项措施。

联系人:张文静

  话:84225407

  箱:403654196@qq.com

 

                                                                                         科研处

                                                                                 201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