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专家参加全国养老机构法律问题研讨会

发布者:罗亮发布时间:2016-09-10浏览次数:1290


12月20-22日,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主办,我校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协办的“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理事扩大会暨养老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召开。由我校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起草的《养老服务合同(A类)》、《养老服务合同(B类)》、《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三个标准合同范本的发布,是本次研讨会的亮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共鸣。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勇、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王柏泉等领导,我校选派法学、社会工作和管理学专业的9名专家参会。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执行院长、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卫东教授代表江汉大学致辞,并主持会议研讨环节。来自全国各地的养老机代表、养老企业代表、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联络处代表及媒体单位的代表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研讨会上,法学院的叶志友副教授和冯勋胜副教授分别作了《对三个标准合同范本的解说》、《养老机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专题演讲,他们结合实际典型案例,条分缕析,生动讲解,赢得与会养老院院长们的阵阵掌声和一致好评,让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在交流讨论环节,我校专家团队与全国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深度互动,大家谈体会,提建议,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启发。专家团队现场释疑解惑,并为养老机构如何运用法律规避风险、良性运营提出了很多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展现了我校特别是法学院专家团队务实严谨高效的作风和在实务方面的实力,扩大了我校的声誉和影响力。会后,我校专家团队被余兴未尽的养老机构负责人紧紧围住,咨询各种各样的法律和专业问题。大家一致认为,整个会场气氛热烈,内容丰富,效果良好

据悉,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还借会议机会,见缝插针与全国各地养老机构进行恳谈、调研,还专门与上海市民政局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访谈。研讨会结束后,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和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开通了微信互动平台,约定定期解答问题和提供专业服务。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表示,这是我们与江汉大学第二次共同主办研讨会,希望长期合作,共同推动我国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发展。

 12月20-22日,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主办,我校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协办的“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理事扩大会暨养老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召开。由我校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起草的《养老服务合同(A类)》、《养老服务合同(B类)》、《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三个标准合同范本的发布,是本次研讨会的亮点,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共鸣。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勇、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王柏泉等领导,我校选派法学、社会工作和管理学专业的9名专家参会。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执行院长、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卫东教授代表江汉大学致辞,并主持会议研讨环节。来自全国各地的养老机代表、养老企业代表、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联络处代表及媒体单位的代表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研讨会上,法学院的叶志友副教授和冯勋胜副教授分别作了《对三个标准合同范本的解说》、《养老机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专题演讲,他们结合实际典型案例,条分缕析,生动讲解,赢得与会养老院院长们的阵阵掌声和一致好评,让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在交流讨论环节,我校专家团队与全国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深度互动,大家谈体会,提建议,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启发。专家团队现场释疑解惑,并为养老机构如何运用法律规避风险、良性运营提出了很多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展现了我校特别是法学院专家团队务实严谨高效的作风和在实务方面的实力,扩大了我校的声誉和影响力。会后,我校专家团队被余兴未尽的养老机构负责人紧紧围住,咨询各种各样的法律和专业问题。大家一致认为,整个会场气氛热烈,内容丰富,效果良好

据悉,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还借会议机会,见缝插针与全国各地养老机构进行恳谈、调研,还专门与上海市民政局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访谈。研讨会结束后,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和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开通了微信互动平台,约定定期解答问题和提供专业服务。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表示,这是我们与江汉大学第二次共同主办研讨会,希望长期合作,共同推动我国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