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我做主,普法我力行 —— 记“新消费,我做主”普法系列活动

发布者:罗亮发布时间:2016-03-21浏览次数:2121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迎接“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局之年,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当代大学生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江汉大学党委宣传部和江汉大学义务法律服务社的共同主办下,江汉大学义务法律服务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普法系列活动,意在宣扬健康的消费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帮助更多的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普法系列活动内容包括:三月十四到三月十六日为期三天的校内普法活动,除了有法义的成员在现场发放传单,提供咨询外,更是有法律诊所的学长,学姐坐镇,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认真解答他们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加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也了解到了正确的维权方法;三一五“我消费,我做主”消费者权益宣讲会,当晚活动由法学院14级学生刘伊主持,宣讲会得到15级法学院各位同学的热情支持和参与,同时,江汉大学党委宣传部许钰茜老师,法学院团委刘为浩老师、叶志友老师以及美术学院团委书记冯禄老师作为嘉宾莅临现场参加了此次活动,此次宣讲会过后,同学们朝敢于维权,善于维权的方向更进一步;以及走进社区、校外普法活动,他们走出校园,走进蔡甸区蒲谭社区,并且从法学专业的角度,结合现实生活,和大家分享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让大家能良好灵活的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权益。

新消费,我做主,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此次社会实践,使同学们了解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更为重要的是,法学专业的同学将他们在课堂上的所学所思带到课下,走出课堂,走入实践,将实践与书本结合,对社会现状,民生热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有了新一层的认识,逐步培养出一个法律人所应有的修养和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