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介绍(2017年3月21日修订)

发布者:刘为浩发布时间:2014-10-20浏览次数:2565

    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并从2003年起正式开始招生的新专业。本系现有专业教师9人,其中副教授3名,博士一名,硕士4名。目前已招收三届学生,并建有武汉市社会福利院,武汉市百步亭花园社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康园社区等三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和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技能,能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卫生、教育部门,老年、工会、青少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工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政策、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思想、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老年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社会统计学和计算机应用等。

   培养对象:大学本科,为法学类专业,学制4年,毕业授予社会学或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