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办法

发布者:陈晓芳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4340


一、接收调剂原则

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二、接收调剂专业调剂名额


调剂专业

接受调剂名额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1人(非全日制)



四、申请调剂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社会工作、法律和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考虑,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


五、申请调剂程序

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学院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

3.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登陆“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接收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六、调剂平台开放时间

调剂开放时间为202142820:00,在20214298:00结束。


七、复试时间

复试定于2021429日中午10:00—11:00进行,采取网络在线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200%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华俊老师,郑进老师

联系电话:1388611215918071144700

电子邮箱:259097220@qq.com759752761@qq.com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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