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培训讲座——以个案推动社会进步,从'武汉摸狗命案'正当防卫争议说起

发布者:陈晓芳发布时间:2019-04-11浏览次数:1488


 2019411日星期四下午,江汉大学法学院邀请到了武汉著名律师雷刚,在模拟法庭,为同学们做了一场"以个案推动社会进步,从'武汉摸狗命案'正当防卫争议说起"为主题的法制培训讲座,让大家更加了解正当防卫。

雷刚律师,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即从事律师职业,曾担任过中外合资企业法律顾问多年,代理案件参加刑诉从基层法院到高层法院千次。2018年“武汉摸狗案”中被告人做“哥哥救弟弟,正当防卫“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入选”2018年度十大无罪案例“。

雷刚律师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了备受瞩目的“武汉摸狗案”杨建平现年56岁,杨建伟现年52岁,二人是亲兄弟,2016228日中午,兄弟二人在自家门前聊天,一条狼狗从他们身边经过,杨建平摸了狼狗,遭到狗主人彭某的指责,兄弟二人与彭某吵了起来。后来彭某走向杨建伟家门口,用拳头击打杨建伟面部一拳,杨建伟即持单刃尖刀刺向彭某的胸、腹部,黄某、熊某、王某见状持洋镐把冲过去对杨建伟进行围殴。杨建平见杨建伟被打倒在地,持刀朝彭某左胸锁骨处捅刺一刀,杨建平捅刺第二刀时被彭某用左臂抵挡。后彭某受伤逃离,杨建平持刀追撵并将刀扔向彭某未击中,该刀掉落在地。黄某、熊某、王某持洋镐把追打杨建平,杨建平捡起刀边退边还击,杨建伟亦持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参与还击。

随后,黄某、熊某、王某逃离现场。彭某被送至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于当日16时许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彭某身有七处刀伤,且其系被他人以单刃锐器刺伤胸腹部造成胃破裂、肝破裂、血气胸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另杨建伟、黄某、熊某均受轻微伤。受伤的杨建伟就医后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杨建平也于当晚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727日,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对杨建伟判刑15年,对杨建平判刑11年,并处赔偿彭某的父母56万余元。2018511日,武昌区法院经过重审,依然认定杨建平及杨建伟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成立,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9年和13年。最后,武汉中院做出二审判决:撤销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杨建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杨建平无罪。

这个案件最大的争议是是否属于杨建平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那么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就像讲座的最后,雷刚律师说的。“正当防卫”正在觉醒。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通过雷刚律师的演讲,同学们都心有所想。最后的30分钟,大家也都踊跃地起来提问。通过解答,大家更加明朗。鼓励正当防卫绝不止是为司法。既要让无辜者不致蒙冤,也要让有罪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