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12-24浏览次数:1471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有关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2014级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到理工科专业就读;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跨批次转出,其他专业学生不能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4.转专业实行考核选拔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5.各专业的转出、转入人数控制在学校公布的人数范围内。

    6.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转专业计划及安排,1223日公布各专业可转出转入人数及考核方式(上传教务在线公布)。

    2.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141229日—30日到现所在学院教管办领取、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考试申请表》,转入专业务必严格依照公布专业填写,并于20141231日前将申请表交现所在学院教管办,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后,由教管办统一于201514日前集中交教务处学籍科(包括学生转专业考试申请表,汇总表纸档、电子档)。

    3.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采用建设银行卡集中划扣方式,学生请于20141231日前将应缴款足额存入建行银行卡内,学校将委托银行一次性从账户中划扣费用。

    4.由学院组织的考试,相关学院于201514前将考场信息等报送教行科。教务处汇总公示报名并缴纳费用的学生名单,各学院教管办于201518日到教务处教行科领取准考证,学生于201519日到所在学院教管办领取准考证。

    5.经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2015115日,教务处发放转专业通知书,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转专业考核方式及安排

    (一)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5110日上午

    2.转入专业:金融学(中美班)、会计学(中美班)、英语、翻译、法语、日语、播音与主持艺术、城乡规划、工业设计、生物技术、园艺、临床医学、药学、针灸推拿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3.考试科目,具体见下表:

序号

转入专业

转入专业限制条件

考核科目

1

金融学(中美班)

 

面试

2

会计学(中美班)

 

面试

3

英语

无严重听力障碍

1.基础英语

2.英语口语

4

翻译

5

法语

1.基础法语

2.法语口语

6

日语

1.基础日语

2.日语口语

7

播音与主持艺术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标准,语音面貌较好。

专业考试

8

城乡规划

有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

素描科目考试

9

工业设计

10

生物技术

 

1.智能测试  2.专业了解

11

园艺

12

临床医学

大一上学期各门功课成绩及格(含及格)及以上者,无色盲

1.本学期成绩2.面试

13

药学

14

针灸推拿学

15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限体育学类

1.耐力测试2.柔韧性测试3.高尔夫技术试训

16

音乐学(音乐教育)

限音乐表演

面试

17

音乐表演

限音乐学

1.面试

2.专业考试

18

美术学类

限设计学类

素描、水粉专业考试

19

设计学类

限美术学类

专业考试

    以上学院组织的考核,201515日起在相关学院张贴公示考核细则。

    (二)学校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5110日上午

    2.考试课程:大学英语    计算机文化基础(上机考试)            

    四、录取

    1.按成绩排名根据转入计划择优录取,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2.对学有专长者,申请学生需提供展示或证明其专长的相关材料,经转入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后录取。

    五、转专业学生学籍、选课、成绩及学费等管理

    1.各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交接工作。

    2. 2015116日,各转入专业学院安排学分制导师对专业进行介绍、指导转专业学生在117-18日选课。

    3.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认定,按照《江汉大学本科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执行。

    5.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缴纳,按照《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

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2014级专科学生转专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1519日前报送教务处。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41223

 

附件:  1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2014级各专业可转入、转出参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