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书记燕良滔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11-17浏览次数:863

学习探讨核心价值观,促进思想文化建设

                     --------记法学院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讲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十八大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内容,法学院于20141116日晚18:30JO2模拟法庭面向全体学生干部召开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燕良滔作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的主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学工办刘懿老师主持。

燕良滔书记从基本含义、内容、相互关系以及历史发展等方面对核心价值观作了详细分析,并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深刻揭示出二十四个字背后所蕴含的现实内涵,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不仅具有极高的法律价值与广泛的社会价值,而且是结合相关法律理念进行定义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集中表现,具有极为广泛的社会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集中反应了中国现实社会的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所反应的意义是相互交融、相互协调和有机统一的。同时,燕书记还强调学习研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强国强党的强大思想助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科学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正确指导理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重要思想武器。随后燕书记细致讲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将理论与实际生活相结合,运用贴近生活的实例帮助讲解,深入浅出,独具匠心。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人人参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通过本次专题讲座,促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和推行者,本次讲座的圆满举办也促进了法学院思想文化建设,意义非凡。

                                                  法学院新闻工作室  高桂雯/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