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东

发布者:陈晓芳发布时间:2024-09-04浏览次数:369

李卫东,1971年8月出生,历史学博士、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出站博士后,现任江汉大学副校长、宣传部长(兼),城市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武汉城市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湖北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伦理学会地方高校德育研究会会长。曾任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社会工作实务研究院执行院长。

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城市治理、法律史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民初民法近代化过程中国家法与民间习惯的互动关系研究”、“中国近代律师群体与组织”、 “辛亥革命史事长编” “武汉法治发展史”等国家及省市级研究项目二十余项;发表《从“刀笔吏”到“在野法曹”:知识转型与近代律师的角色认知》《民初组建全国性律师组织的努力与顿挫》《参与和实践:辛亥革命与中国法制近代化》《晚清武汉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黄兴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社会变迁与民初法律观念的转变》等论文70余篇;出版《新时代地方高校德育创新研究》《民初民法中的民事习惯与习惯法——观念、文本与实践》、《在野法曹:长江流域的律师与诉讼》《武汉:1938——战争、难民与现代中国的形成》(译著)、《地方高校治理与建设发展》(副主编)《图说武汉城市史》(副主编)、《辛亥革命与武汉城市早期现代化》(副主编)等著作多部。先后荣获湖北省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奖、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优秀博士后研究报告、武汉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