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立新,安徽舒城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工作硕士学位点负责人、江汉大学地方法治研究所所长、中国社工实务研究院院长,先后入选武汉市学科带头人、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社会工作)专项人才、湖北省法律法学人才库专家人才,“楚才卡”持卡人、民政部首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赵立新教授忠于教育事业,立足岗位,锐意改革,主持的“法律援助社会实践”课程获评“国家级一流社会实践课程”,教研成果“一体两翼 协同赋能:诊所式卓越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获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他提出的“法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得到法学教育界得到广泛认可,并在喀什大学、长江大学、华侨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兄弟高校推广应用。
赵立新教授长期深耕社会治理法治化理论与实务,学术影响力获同行广泛认可,先后兼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社会工作联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商事调解研究会副会长;受聘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湖北省政法委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
赵立新教授积极推动学术研究成果向社会治理法治实践领域转化,先后承担民政部、生态环境部和湖北省、武汉市各级各类重大决策和立法项目30余项,作为专家组组长主持起草了《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武汉市爱国卫生条例》、《武汉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武汉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等10余件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持武汉市地方法规、行政规章立法后评估和武汉市法治政府评估等专业服务项目40余项,在《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工作杂志》、《政治与法律》、《地质大学学报》、《理论月刊》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主要观点获《中国法治报》、《中国社会报》、《中国社工杂志》、《湖北日报》、《今日湖北》、《长江日报》等权威媒体广泛报道。